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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来啦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满足我盟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刚需,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我盟旧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申请办理装修提取的申请人不得为我中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处于冻结状态。

本政策适用我盟辖区内自住住房、高档公寓式住宅以及商住两用房的自住部分。申请装修提取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提取申请当日须满 10 年;证书办理换补登记的,以原登记日期为准。

旧房装修提取额度按 1000 元 /㎡x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 15 万元房屋共有人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 1000 元 /㎡x房屋建筑面积。该项业务每位申请人终身仅可申请办理一次。办理业务时,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I类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属于高档公寓式住宅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房屋水、电、暖、气任意一项为民用收费标准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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