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负责督促、配合所在地相关部门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盟中心授权,负责所在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贷款回收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②按照盟中心的部署和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服务等工作,规范管理住房公积金,受盟中心的领导和监督。 ③负责编制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 ④受理审批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报盟中心备案。 ⑤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宣传;办理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受理并审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业务。贷前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提出贷款初步审查意见报中心审批后办理贷款发放事宜。 ⑥负责对贷款抵押物进行实地核实,督促及时办理抵押物抵押权登记手续,做好贷款回收及逾期管理,做好抵押资产的处置和保值增值工作。 ⑦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贷款催收及各项业务的拓展工作。 ⑧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及盟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