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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0月成立,

  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包括盟中心及12个旗县管理部。盟中心内设科室7个,即办公室、归集提取科、信贷科、财务核算科、执法检查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内部审计科。中心定编75人,实有人数74人,退休人员11人,享受遗属费2人,劳务派遣人员42人,共有业务用车15辆。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决议;

  2、编制、执行全盟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

  3、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依法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防范风险;

  4、负责检查、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承办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8年5月份退休1人,截止年末实有人数74人,其中:在职职工74人,退休11人。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所属单位:锡林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阿巴嘎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苏尼特左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苏尼特右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镶黄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正镶白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太仆寺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正蓝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多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乌拉盖管理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第二部分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经费预算收入2219.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15.4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3.71万元。

  2018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经费决算收入2291.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96.34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9.0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95.32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91.6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18年下半年工资31万元由社保局统一发放;二是预算中人员工资为全额预算,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总计77.06万元未拨付给单位;三是因大数据中心公积金灾备设备购置95万元根据大数据局分配意见未列入预算而拨付到我中心;四是职工调资增加55万元。

  2018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经费预算支出2219.1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114.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6.15万元,项目支出568.8万元。

  2018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经费决算支出262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00.23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9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18年下半年工资由社保局统一发放;职工调资增加;部分职工已休假向财政少申请带薪休假工资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437.46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8.69万元,主要是手续费、维修费及培训费减少。项目支出1088.43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519.63万元,主要是列入2016年预算的项目支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536万元已列支。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16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292.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6.02万元。支出总计3168.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49万元,本年支出2626.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1.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00.43万元,增长14.5%;支出总计增加400.43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34.1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调资增加,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121.74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72.22万元,主要是从2018年起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项目支出-劳务费列支;三是2016年结转的公积金软件开发费用536万元在2018年列支。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9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6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49万元,占0.02%;财政拨款中公共预算拨款996.3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95.32万元。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2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69万元,占58.6%;项目支出1088.43万元,占41.4%。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7.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76.02万元;支出总计3167.6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41.5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00.26万元,增长14.5%;支出增加400.2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34.1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调资增加,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121.74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72.22万元,主要是从2018年起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项目支出-劳务费列支;三是项目支出增加872.84万元,主要是2016年结转的公积金软件开发费用536万元在2018年列支和新增的办公设备款。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2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69万元,占58.6%;项目支出1088.43万元,占41.4%。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4.44万元,津贴补贴277.58万元,绩效工资291.23万元,伙食补助费8.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2.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万元,住房公积金76.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22万元,退休费31.22万元,生活补助3.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较上年人员经费增加134.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职工工资调资增加。公用经费

  43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89万元,印刷费29.19

  万元,咨询费0.34万元,手续费30.3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69.45万元,取暖费9.96万元,

  物业管理费18.26万元,差旅费47.73万元,维修(护)费22.11万元,租赁费10.11万元,会议费2.41万元,培训费27.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专用材料费51.44万元,劳务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2.96万元,福利费2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21万元,较上年公用经费减少272.22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项目支出-劳务费列支。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3万元,完成预算的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30.6%。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9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3万元,占95.7%;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4.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3万元,用于盟中心到各旗县管理部考核、检查,各管理部参加全盟会议、下乡扶贫和公务车保险及维修费用。车均运维费1.5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1.07万元,接待24批次,共接待12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考核、检查组;二是接待盟里的考核、检查。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46万元,比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709.68万元减少272.22万元,降低38.4%。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从2018年起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项目支出-劳务费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43万元,比2017年增加157.4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配套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6万元,比2017年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聘请专门机构对全盟住房公积金网络及业务信息系统等保三级评测费41.8万元;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全盟逾期贷款催收、法律诉讼、政策咨询7万元;聘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全盟住宅价格,作为公积金发放贷款基础数据15万元;邮局邮寄对账单服务15.3万元;网络服务器和机房设备维保服务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考核及参加会议公务用车。其他用车14辆,主要用于各管理部缴存扩面、贷款催收业务用车。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资产总额5226.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88万元,固定资产4252.44万元,累计折旧656.38万元,无形资产568.7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的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通过评审,正在实施中。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霞      联系电话:0479-8285891

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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