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结合2016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完成情况,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2017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根据测算及核定情况,2017年全盟预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50000万元,降低3.7%;其中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补贴43000万元,增长5.5%。
(二)2017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①行政事业单位:盟直、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右旗、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乌拉盖管理区,单位和个人各12%;苏尼特左旗、东乌珠穆沁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单位和个人各10%;太仆寺旗,单位和个人各6%。②国有及非公企业:单位和个人各不低于5%;各不高于 %。③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不低于10%;不高于24%。
(三)经与有关部门沟通,2017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预计为:不低于1540元/月;不高于16500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需求调研情况,2017年全盟预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5000万元,降低18.3%。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需求调研情况,2017年全盟预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00户100000万元,降低17.6%;预计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6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率保持在80%左右,资金使用率保持在90%左右。。
四、住房公积金财务
在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2017年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增值收益预计分别为: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3200万元
其中:1.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200万元;
3.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200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9200万元
其中:1.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支出8600万元;
2.商业银行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60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