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要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着力部署,更好满足我盟群众改善住房刚性需求,结合实际,拟新增支持旧房装修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提取申请人必须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
(一)适用范围
我盟区域内自住住房、高档公寓式住宅、商住两用房自住住房部分。
(二)旧房年限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至申请提取日满10年以上的。换补证登记的,以原登记日期为准。
(三)提取标准及最高额度
申请旧房装修提取按1000元 /㎡×房屋平米数计算,最高提取额不超过 15 万元。房屋共有人申请提取总额合计不得超过1000 元 /㎡×房屋平米数。
(四)提取次数
申请人终身只能申请1 次支持旧房改造装修提取。
二、反馈方式
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mgjjgj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9-8261330。
在线留言:通过官网留言。
三、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8月4日17:3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