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标    题 关于2023年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索引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锡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服务部: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表 

调整前首套房利率 

调整后首套房利率 

二套房利率(不变) 

贷款期限 

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5年以下(含) 

2.75% 

5年以下(含) 

2.6% 

5年以下(含) 

3.025% 

5年以上 

3.25% 

5年以上 

3.1% 

5年以上 

3.575%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101(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10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10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2022101(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三)2022101日(不含)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022101日(含)以后放款的,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有关要求 

  请各服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盟中心。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0月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