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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度决算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32条规定,2013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以及财务决算情况已经2014年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盟委、行署的直接领导下,在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监督指导下以及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指标。

  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全盟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接受群众监督,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保障制度,目前已为全盟每个缴存职工积累了一笔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职工家庭贷款买房的首选。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本年度全盟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08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6万元,增长22%,财政应补贴资金28478万元全部到位。截止2013年末全盟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为456855万元,汇缴单位2438个,缴交职工92801人。各地缴存比例分别为:盟直、锡市、二连、西苏、西乌、乌拉盖12%,东苏、阿旗、东乌、黄旗、蓝旗、多伦10%,白旗8%,太旗6%。

  2013年,住房公积金当年提取53901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0%,提取率为16%。其中:因购、建和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6719人次,提取金额24940万元,占提取总额的46%;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0570人次,提取金额19704万元,占提取总额的37%;因退休、异地调动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1763人次,提取金额6794万元,占提取总额的13%;因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1339人次,提取金额2462万元,占提取总额的4%。

  截止2013年末,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273952万元,比上年增加54697万元,增幅为25%。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2013年,各地都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职工住房消费。2013年全盟当年向5187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1017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量占当年归集额的94%。2013年,共收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38863万元,贷款回收率良好。至2013年末,全盟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担保贷款达到408881万元,贷款职工户数33832户,累计收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152172万元,贷款余额256709万元,资金运用率94%。

  四、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

  2013年,各管理部不断完善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全方位业务操作规程,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2013年全盟业务收入1080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986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667万元;全年业务支出6050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5566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84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4750万元,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829万元,提取中心管理费1721万元,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200万元。

  

   

   

  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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