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现有委员32名。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15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报告》
2.《 2015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情况的报告》
3.《2016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草案)》
4.《调整全盟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比例和额度的决议》
5.《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方式中增加企业职工担保的决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盟行署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盟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2个管理部并负责对1个分中心的业务指导。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全盟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4家,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全年实缴单位2548家,实缴职工10.01万人,缴存12.87亿元,同比增长8.42%。当年新开户单位163家, 新开户职工1.21万人,净增单位127家,净增职工0.34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70.43亿元,缴存余额38.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6%、14.99%。
(二)提取:全年提取7.88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1.23%,同比提高10.78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32.16亿元,同比增长31.5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全盟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不分单职工、双职工家庭。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4家,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8.61亿元,同比降低6.37%和提高8.17%(其中:二连浩特市149笔0.33亿元,锡林浩特市1414笔3.69亿元,苏尼特右旗178笔0.37亿元,西乌珠穆沁旗345笔0.95亿元,乌拉盖管理区75笔0.16亿元,阿巴嘎旗167笔0.33亿元,苏尼特左旗146笔0.35亿元,镶黄旗91笔0.2亿元,正蓝旗167笔0.37亿元,多伦县181笔0.43亿元,东乌珠穆沁旗220笔0.62亿元,正镶白旗121笔0.26亿元,太仆寺旗242笔0.56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5.21亿元(其中:二连浩特市0.26亿元,锡林浩特市1.61亿元,苏尼特右旗0.3亿元,西乌珠穆沁旗0.42亿元,乌拉盖管理区0.19亿元,阿巴嘎旗0.35亿元,苏尼特左旗0.23亿元,镶黄旗0.26亿元,正蓝旗0.33亿元,多伦县0.38亿元,东乌珠穆沁旗0.41亿元,正镶白旗0.19亿元,太仆寺旗0.28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盟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1万笔57.46亿元,贷款余额32.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8%、12%。个贷率为84.92%,同比降低2.51个百分点。
2.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全盟住房公积金余额84.92%用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留存提取备付金14.08%,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盟结余资金存款 6.3亿元。其中:活期0.85亿元,1年以内(含)定期5.45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全盟资金使用率91.80%,同比降低0.9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5年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3641万元(其中盟中心13100万元,二连浩特市分中心541万元),同比增长5.5%。存款利息收入13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2265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5年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3877万元(其中盟中心3617万元,二连浩特市分中心260万元),同比降低44%。缴存职工账户余额利息支出326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61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5年全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764万元(其中盟中心9483万元,二连浩特市分中心281万元),同比增长63%。增值收益率2.7%,同比提高0.7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5年全盟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9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6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02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41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42万元(其中盟中心15300万元,二连浩特市分中心44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5年全盟管理费用支出2886万元(人员经费1065万元,专项经费1158万元,公用经费663万元),同比增长24.40%。其中:盟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29万元;二连浩特市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5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1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1‰。其中,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逾期率均为0,多伦县0.07‰,太仆寺旗0.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1%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74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7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4%。
(二)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全盟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47%和8.38%。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07%,国有企业占19.27%,城镇集体企业占1.7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6%。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56.24%,中等收入群体占42.53%,高收入群体占1.23%。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24万笔7.88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6.9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6.4%,租赁住房1.17%,其他2.5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9%(离休和退休14.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0.0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1.11%,其他7.5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2.0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3.78%,同比增加2.7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30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1.07%,90-144(含)㎡占73.34%,144㎡以上占15.59% 。新房占87.67%,二手房占12.33%。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2.77%,中等收入群体占56.15%,高收入群体占1.08%。
2.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15%,同比降低2.8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度全盟月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不得高于全盟2014年度社平工资的3倍14517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从2015年3月1日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通知,5次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截至年末,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年初0.35%调整为0.35%,上年结存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年初2.35%调整为1.1%;4次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截至年末,5年以内贷款年利率由年初3.75%调整为2.7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由年初4.25%调整为3.25%。
3.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认真分析、把握房地产市场变化形势和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有:(1)锡林浩特地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60万元;(2)职工申请贷款借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3)对职工还款能力标准的认定放宽至每月还款额、综合债务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60%;(4)按购(建)房屋总价款的25%,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5)不再对购房面积分档,贷款额度一律为购房总价款的80%;(6)延长购房提取、贷款行为时限。多层住宅3年内,高层住宅4年内,二手房过户2年内;(7)取消同户籍限定,职工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非同户籍可用同一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8)职工购买公寓式住宅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9)借款人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也可在全区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但抵押房屋必须是现房;(10)启动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11)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取暖费。
4.2015年发放异地贷款20户411万元。
5.2015年,继续全方位抓好服务工作。实行了中心主任到“12329”客服热线带班、业务科长到锡市管理部大厅带班制,同时要求管理部主任到前台大厅带班,以便更直接地了解缴存职工的意愿和需求,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调整锡市代办网点工作时间,中午正常受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12329”客服热线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全年共受理蒙汉语业务41586件。发放公积金年度个人对账单11.77万份,让广大职工“手有对账单,心有明白账”。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银行联名卡75173张,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即时到账。
6. 2015年8月,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贷款信息纳入了“内蒙古12333”智能手机app系统,增加了公积金便民服务新渠道。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