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经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23年第一次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有:
1.2022年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
2.2022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情况;
3.2023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锡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隶属于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12个服务部;从业人员125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 51人。
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隶属于二连浩特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从业人员17人,其中在编9人、非在编8人。
二、2022年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新开户单位599家,净增442家;新开户职工1.47万人,净增0.34万人。实缴单位3719家,实缴个人12.51万人,缴存额25.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9%、2.83%和9.89%。至2022年末,缴存总额205.26亿元(锡盟190.32亿元、二连浩特市14.95亿元),同比增长13.91%,缴存余额83.58亿元(锡盟77.84亿元、二连浩特市5.73亿元),同比增长11.1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5家。
(二)提取:13.84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6.70亿元(锡盟15.86亿元、二连浩特市0.84亿元),同比增长13.8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63%,较上年增加2.31个百分点。至2022年末,提取总额121.69亿元(锡盟112.47亿元、二连浩特市9.22亿元),同比增长15.91%。
(三)贷款。①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71笔6.78亿元(锡盟2029笔6.35亿元、二连浩特市142笔0.4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8.3%、26.5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71亿元(锡盟10.25亿元、二连浩特市0.46亿元)。③发放异地贷款143笔0.44亿元。至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42亿元(锡盟3.92亿元、二连浩特市0.5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95亿元(锡盟1.59亿元、二连浩特市0.36亿元)。至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9万笔137.31亿元(锡盟6.26万笔129.34亿元、二连浩特市0.43万笔7.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6%、5.19 %,贷款余额56.91亿元(锡盟53.79亿元、二连浩特市3.12亿元),同比减少6.4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 5家。
(四)资金存储: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08亿元(锡盟25.43亿元、二连浩特市2.65亿元)。其中活期0.65亿元,1年以上定期23.2亿元,协定存款4.2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锡盟、二连浩特市未发放项目贷款,未购买国债。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10%,同比减少12.80个百分点。
三、2022年财务运行情况
(一)业务收入。完成业务收入22100.40万元(锡盟 20562.71万元、二连浩特市1537.69万元),同比增长5.2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63.4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135.34万元、其他收入1.61万元。
(二)业务支出。完成业务支出12683.98万元(锡盟11787.50万元、二连浩特市896.48万元),同比增长9.1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1935.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78.14万元、归集手续费69.96万元。
(三)增值收益。实现增值收益9416.41万元(锡盟8775.21万元、二连浩特市641.21万元),同比增长0.1%;锡盟、二连浩特市增值收益率均为1.19%,同比分别减少1.49、0.1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07.41万元(锡盟1321.21万元、二连浩特市486.2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09万元(锡盟3454万元、二连浩特市155万元),锡盟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00万元。至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870.66万元,锡盟、二连浩特市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分别为24264.74万元、2605.92万元。锡盟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362.00万元,其中锡盟中心34500元,二连862.00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094.73万元(锡盟2939.73万元、二连浩特市155万元),锡盟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00万元。
(五)管理费用。2022年,支出管理费用 2780.73万元,其中锡盟中心支出管理费用2625.73万元,同比减少9%。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06.71万元、248.46万元、970.56万元;二连浩特市中心支出管理费用155万元,同比持平。其中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7.5万元、87.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4.42万元(锡盟逾期率0.00‰、二连浩特市逾期率1.7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分别为24264.74万元、2605.92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32%,国有企业占22.75%,城镇集体企业占0.09%,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05%,灵活就业人员占2.33%,其他占0.1%;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新开户人员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59%,国有企业占19.01%,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城镇私营企业占29.9%,民办非企业占0.03%,灵活就业人员占3.21%,其他占0.06%;中、低收入占99.93%,高收入占0.07%。
(二)提取业务。
2022年度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34%,租赁住房占2.3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5%,出境定居占1.04%,其他占2.96%。提取人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三)贷款业务。
2022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0.5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4.92%,同比减少2.0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缴存人购房利息支出9569.23万元。
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76%,90-144(含)平方米占55.09%,144平方米以上占39.15%。购买新房占75.82%,、购买二手房占24.18%。
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贷款占65.41%,双缴存人贷款占34.59%。
贷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4.59%,30岁-40岁(含)占39.38%,40岁-50岁(含)占16.63%,50岁以上占9.4%;首次申请贷款占82.6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32%;中、低收入占比99.86%,高收入占0.14%。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94%,同比减少10.0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以规范建缴为重点,推动缴存扩面更高效。
通过宣传启动、政策带动、氛围促动、服务互动等方式,不断增加缴存累积。充分利用盟内主流媒体、单位门户网站、手机公积金App、12329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让社会和公众多维度了解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公积金,进而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年新参缴非公企业232家,灵活就业人员519人。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以清理纠正“少缴、漏缴、欠缴、停缴”等问题为重点,规范缴存行为,提高缴存质量。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对多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封存5年以上的1220个个人账户予以公告,为取得联系的190名缴存人办理销户提取92万元;及时为缴存人结算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1.03亿元,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了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属地化管理移交相关工作。
(二)以严格管控为载体,推动规范管理更有力。
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安全。认真落实国家住建部有关要求,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及时出台多项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降低疫情对公积金缴存企业和公积金缴存人带来的影响。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盟共为28家企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缓缴住房公积金1008万元;7家企业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57笔不能正常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作逾期处理,减轻了借款人还贷压力。取消存贷挂钩限制、降低部分还款额度,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截至2022年年底,共为553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1.4亿元。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控制度,不断扩大共享信息范围,确保行为真实、资金安全。继续突出风险防控,严格贷前审核责任制,健全贷中抵押管理责任制,强化贷后催讨责任制,对贷款预抵押房屋进行回查回访,督促借款人及时办理正式抵押手续。多方式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贷款逾期管控效果明显,全年通过法律手段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14笔162万元。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将开发商牵头办理的4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相应监管账户。切实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树立积极的使用观和收益观,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实现了公积金增值收益最大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监管和电子业务稽查,多维度筛查缴存提取贷款业务风险数据,建立风险报送评估处置机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22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准确向社会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接受媒体公众监督,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合规管理、规范管理和风控管理水平。
(三)以完善信息化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更优化。
强化体系运行,强化应用落地,以技术赋能为手段,按需打通用户、系统、数据和业务,着力打造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公积金智能服务体系,实现更多渠道全程网办,切实提升群众体验感和便捷度,提升系统利用率和资源利用率。2022年,门户网站访问量18.9万人次,单位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业务152万人次、办理业务16万笔,12329热线人工接听1.5万人次、推送短信息78万余条、办结12345热线工单84笔;“蒙速办”公积金注册用户4.9万人,业务应用访问量152万人次,办理提取、贷款还款7300余笔;“政务一体化平台”公积金业务应用访问量3200人次,受理缴存、提取、还款19笔;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等“跨省通办”业务507笔4356万元,提前完成住建部要求的8项“跨省通办”事项并增加到13项。完成与盟政务局综窗系统对接,28项公积金业务办理情况接受盟政务局实时监督;完成与自治区电子证照库17个有业务关联电子证照的对接并嵌入业务系统,将服务不断向纵深延伸。设立“线上办”办公室,专人负责线上业务办理;对全盟住房公积金历史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加工,实现纸质档案数字化存储。继续向盟大数据中心每日定时同步全盟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数据,全面排查整改潜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及数据机房、网络环境的信息安全等保三级测评,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对业务所涉的互联网应用程序和信息架构进行安全渗透测试,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及防护水平。
(四)以公积金文化为导向,推动队伍建设更到位。
按照“内部运转高效,外部服务满意”的主导思想,切实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与时俱进提升员工敢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的能力本领和行动自觉。盟中心领导班子2021年度实绩考核结果为突出; 8个优秀集体、18名先进个人受到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彰奖励,6个服务部被当地政务中心评为优质服务窗口,锡林浩特市服务部被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继续实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到市服务部大厅带班、分片联系服务部制度,推动调查研究,解决来信来访,提升服务效能。继续推行中心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服务部主任每月轮流讲业务课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干良好氛围。严明工作纪律,抓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地执行,以作风建设实效力促履职水平提升,年内对服务部业务大厅工作纪律、服务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视频检查10次,全系统继续保持全年服务零投诉。按照“有岗就有责,有责就有权,有权就有风险,有风险就要防控”的原则,紧扣行业特点,将两大类174个业务风险273项防控措施明确到岗、责任到人,每笔业务均留痕管理,关键岗位均相互牵制,构建起“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监督机制。开展党群共建推动业务创新“金点子”活动,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融互进,5个“金点子”被转化运用到实际业务中。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公积金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住房公积金领域见行见效。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