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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1名委员,2020年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19年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

  2.2019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情况;

  3.2020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锡盟行署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7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53人。

  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二连浩特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从业人员19人,其中在编12人、非在编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54家,实缴单位3106家,净增单位119家。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新开户单位分别为219家、35家,实缴单位分别为2860家、246家,净增单位分别为83家、36家。

  2019年新开户职工1.64万人,实缴职工11.66万人,净增缴存人0.82万人。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新开户职工分别为1.60万人、0.04万人,实缴职工分别为11万人、0.66万人,净增缴存人分别为0.74万人、0.08万人。

  2019年缴存额18.96亿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17.06亿元、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18%、46.15%。

  2019年末,缴存总额137.29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126.69亿元、1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6%、21.76%;缴存余额58.78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54.51亿元、4.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6%、11.5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提取:2019年,提取额13.17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提取了11.72亿元、1.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3.11%、46.23%;当年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50%,比上年增加0.7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78.50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分别为72.17亿元、6.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9.39%、29.7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锡林浩特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盟内其他各旗县市区50万元。其中,锡林浩特市、盟内其他旗县区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分别为40万元、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分别为60万元、50万元。二连浩特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53笔14.57亿元,同比分别减少6.47%、增长5.78%。其中,锡盟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85笔13.84亿元,二连浩特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8笔0.73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09亿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回收7.66亿元、0.4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7万笔112.11亿元,贷款余额58.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1%、14.94%、12.3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0.15%,比上年末增加1.3个百分点。

  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5.49万笔105.45亿元、0.38万笔6.65亿元,贷款余额分别为55.68亿元、3.20亿元。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2.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9年,融资3.2亿元,归还1.7亿元,融资总额3.5亿元,融资余额1.8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77亿元,其中,锡盟1.66亿元,二连浩特市1.11亿元。按存款期限分,活期0.11亿元,1年以上定期1亿元,协定存款1.6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0.15%,比上年末增加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8249.54万元,同比增长8.78%。其中:锡盟16932.61万元,二连浩特市中心1316.9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695.7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548.73万元,其他收入5.0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9612.46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锡盟8928.66万元,二连浩特市中心683.81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8447.0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8.8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664.69万元,其他支出441.8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8637.08万元,同比增长2.33%;增值收益率1.55%,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增值收益分别为8003.96万元、633.12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16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69.0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其中:锡盟、二连分别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89.88万元、478.12万元,锡盟、二连分别提取管理费用2814.08万元、155万元,锡盟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

  2019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73.8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0万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分别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623.81万元、50万元,锡盟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17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362万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5807.85万元、1369.1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别为24500万元、86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598.67万元,同比减少14%。其中,人员经费1188万元,公用经费68.97万元,专项经费1341.70万元。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分别为2389万元、209.6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68.86万元,逾期率0.63‰。其中,锡盟、二连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分别为349.41万元、19.45万元,逾期率分别为0.63‰、0.6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168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17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9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15%。

  (二)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98%、7.61%和15.7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87%,国有企业占10.37%,城镇集体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0%,其他占0.8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32%,国有企业占22.06%,城镇集体企业占0.09%,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8%,其他占2.93%;中、低收入占99.94%,高收入占0.0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66%,国有企业占27.09%,城镇集体企业占0.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5%,其他占4.88%;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二)提取业务:2019年,6.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1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1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3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19%,租赁住房占2.06%,其他占0.4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9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5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62%,出境定居占1.01%,其他占5.7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0.7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60.72%,比上年末减少4.8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928.4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95%,90-144(含)平方米占53.94%,144平方米以上占38.11%。购买新房占76.42%,购买二手房占23.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2.9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9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78%,30岁-40岁(含)占39.21%,40岁-50岁(含)占21.33%,50岁以上占9.68%;首次申请贷款占82.4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56%;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97笔20011.50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6749.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719.0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9.06%,比上年减少7.1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扎实推进缴存扩面。对经营正常并交纳五险的企业分类排队,先易后难进行充分沟通及政策宣传,促主动建缴,推执法建缴。2019年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盟内主流媒体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手机公积金APP、12329短信、微信服务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多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影响力。年内新建缴非公企业131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918人。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范日常缴存行为,提高缴存资金到位率。

  (二)强化公积金使用管理。为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尽快回落到合理区间,继续收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暂停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盟内缴存人购买区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国家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要求,提高非普通住房及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我区住房公积金系统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以打击虚假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为重点,对2016年以来的区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回头自查自纠,并发函相关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核查购房行为真实性。将46名利用虚假手续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追回骗提资金245万元、骗贷资金39万元。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年内,通过法律手段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28笔366万元。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全力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自2015年开办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共为424名缴存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亿元。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盟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占有率为61.53%,继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三)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入推进以细化标准让服务岗位亮起来、优化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强化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提升效能让办事群众笑起来的“三化一提升”为目标的“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业务大厅布局,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业务流程。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全面推开综合柜员制,实现了全盟公积金窗口业务品种统一,办事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注重改进作风“马上办”,进一步缩短各类业务办结时限,疏通影响缴存人办事堵点,将服务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继续向盟大数据中心每日定时同步全盟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数据。加快推进以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客户端、微信服务号、短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手段,满足缴存单位、缴存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今年以来,在手机客户端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基础上,开通了自助办理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及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实现了提取资金“秒到账”。上线运行微信服务号,完成与全区“12329短信平台”对接,实现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及资金变动实时短信推送告知。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业务架构、技术架构、数据架构、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化治理,推动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完成全盟住房公积金数据接入国家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工作,实现与税务部门数据实时交换、向缴存人提供实时数据查询服务。继续改进完善全盟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不断提高信息系统对业务创新的支持能力,巩固提升信息化引领各项工作的水平。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核心业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两个系统顺利通过等保测评全方位无漏点检查,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严格落实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开展了信息系统软硬件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防范工作。继续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方面的实时监督作用,按月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电子稽查报告,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合规管理、规范管理和风控管理水平。完成业务系统与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直连,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入业务707笔、异地转出业务507笔,极大地方便了缴存人。系统管人管事管钱的管理模式,让住房公积金在全盟范围内通存、通提、通贷、通还和汇缴实时处理、提取实时入卡、贷款实时发放、资金实时调拨、账户实时监控、业务实时办结、财务日清日结成为现实。

  (五)增强团队综合素养。继续按照“抓管理促发展,以管理防风险,向管理要效益”的主导思想,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时俱进提升全体员工敢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能力及自觉性,“不让政策在自己手里走样,不让业务在自己手里耽搁,不让矛盾在自己手里积压,不让差错在自己手里发生,不让群众在自己这里冷落,不让集体形象因自己受损”已成为全体员工的工作共识和服务追求。积极参加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服务效能提升等培训,自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8批300余人次,为培养一支肯学习、能干事、会服务、保廉洁的员工队伍夯实了基础。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导忠诚干净担当价值理念,树立政府窗口单位良好新形象。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3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听取廉洁从政专题授课4次;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加强内部稽核,坚持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督导,班子成员深入管理部调研,从“一岗双责”角度与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政谈话60余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分管科室、管理部,副主任与分管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职员工全员签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书》,健全个人廉政档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继续突出风险防控,修订完善中心《2019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两大类45个风险类型、67个风险点、140项防控措施,并责任到岗到人,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业务系统用户操作权限,对关键业务节点进行参数控制,全面落实有痕管理,防范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廉政风险。

  锡

 

 

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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