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概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目前,我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准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下设6个科室,12个旗县管理部,并对二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进行业务监督、指导。领导班子由3人组成,主任:任胜利,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稽核监察科。副主任宫玉山,负责住房归集、提取、财务、信息、统计工作,分管归集管理科、计财科、信息统计科。副主任钱玉明,负责机关办公、信贷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贷管理科。
(二)2014年度总体运行情况
本年度,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盟委、行署和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监督指导下,在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盟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一年来,按照“建缴是基础,使用是关键,服务是核心,安全是保障”的工作思路,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规程,积极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4年,全盟归集住房公积金1187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6万元,增长9.5%,财政应补贴资金31478万元全部到位。截止2014年底,全盟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575588万元,归集余额332784万元,汇缴单位3143个,缴交职工96721人。各地缴存比例分别为:盟直、锡市、二连、西苏、西乌、乌拉盖各12%,东苏、阿旗、东乌、黄旗、蓝旗、多伦各10%,白旗各8%,太旗各6%。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4年,全盟提取住房公积金59900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0%,同比增长11.13%。其中:购、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5448人次24405万元,占提取总额的41%;偿还住房贷款提取16797人次22930万元,占提取总额的38%;退休、异地调动提取或转移提取2028人次9588万元,占提取总额的16%;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提取1528人次2977万元,占提取总额的5%。截止2014年底,全盟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242806万元,比上年增加59874万元,增长32.75%。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4年,全盟向3734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79551万元,同比下降21.7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量占当年归集额的67%。2014年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5312万元。截止2014年底,全盟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37566户488432万元,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197484万元,贷款余额290948万元,个贷发放率为87.43%。
五、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
2014年,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29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985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4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1794万元。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6943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6353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90万元。2014年实现增值收益5985万元(含二连290.4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万元,增长26%。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18万元,提取管理费1127万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40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资产风险状况
2014年全盟贷款逾期率0.02‰,低于自治区2‰的管控目标,贷款回收情况良好。2014年当年,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贷款职工意外死亡,家庭无力偿还贷款共2户,合计金额16.29万元。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944.7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1.62%。
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2日